2023年鄞州区航运物流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关于2023年鄞州区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甬鄞党发〔2023〕10号)、《关于鄞州区港航服务业补短板攻坚行动方案》(鄞政办发〔2021〕35号)、《鄞州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鄞政办发〔2012〕206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支持我区航运物流产业发展,培育航运物流企业做大做强、提升规模能级,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第三条 专项资金来源为区本级财政用于发展航运物流业工作而在预算中安排的项目资金,纳入年度预算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