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鄞州区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关键研发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统保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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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时间:2025-02-06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发展服务办,有关企业:

  为深入开展我区“科技保险”统保工作,根据《鄞州区企业创新成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鄞科〔2024〕23号)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关键研发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统保申报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保期限  

2025年5月1日—2026年4月30日  

二、适保企业  

在鄞州区注册纳税的有效高新技术企业(需建有市级及以上企业研发机构)(附件1)。  

三、适保人员  

1、基本条件: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并在企业研发机构内担任关键职务的研发人员。

2、名额分配: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5人

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市级重点企业研究院:3人

市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1人

3、其他由政府有关部门推荐的特别优秀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

四、保险金额

保险项目(每人)

保险金额

意外身故残疾

120万元

意外医疗费用补偿

12万元

意外住院津贴

300元/天

注:每次住院最多给付90天

(免赔天数为3天)

疾病身故

10万元

注:“保险责任”与“责任免除”以区科技局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统保方案为准。

五、保费支付方式

由政府统一承担。

六、申报材料

1、2025年鄞州区高新技术企业关键研发人员资格认定申请表(系统填报);

2、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证明材料;

3、职工劳动合同、社保缴纳情况等在职证明材料。

七、申报流程

1、申报企业登录《鄞州区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stbrain.kjj.ningbo.gov.cn/yzprogram),点击“高新科项目”——“高企关键研发人员保险”栏目在线填写申请表,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上传系统;

2、区科技局对网上申请材料进行在线初审;

3、初审后区科技局将符合的企业研发人员进行统保;

4、系统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3月1日。

联系方式:区科技局高新科  邬和军   89295722   

附件: 建有市级及以上企业研发机构的高企名单

宁波市鄞州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2月6日

附件1、建有市级及以上企业研发机构的高企名单.xls